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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编辑:吉林省中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07]

用人单位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家庄路171号-E

联系人

徐娜

项目名称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项目类别

预评        控评     现评       检测:定期检测

项目简介

用人单位是检测服务企业,主要为一汽大众、一汽轿车、沈阳华晨宝马、格拉默、大陆汽车等主机厂及其配套零部件生产企业提供整车及零部件的环境测试。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乔小宇、黄鹤、姜春伟、王寿超、徐倩、毕忠禹、张超、张冬冬、刘超、徐彪等

现场调查人员

乔小宇、黄鹤

现场调查时间

2022年8月17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徐娜

现场采样、现场检测人员

张冬冬、刘超、徐彪

采样、检测时间

2022年9月1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徐娜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噪声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角磨机操作工接触其他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接触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用人单位角磨机操作工、振动试验员、试验箱操作员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建议:

1)企业应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个体防护用品佩戴方法的培训和佩戴必要性的教育,督促劳动者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定期监督检查劳动者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

2)企业应在办公区及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等。

3)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要求定期对作业环境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告知企业员工。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证明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