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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职业卫生检测报告网上公示(长春市鹏乔塑料厂)

[编辑:吉林省中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31]

用人单位

长春市鹏乔塑料厂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金鑫街

联系人

徐东风

项目名称

长春市鹏乔塑料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项目类别

预评        控评     现评       检测:定期检测

项目简介

长春市鹏乔塑料厂位于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金鑫街,始建于200212月24日。企业主要经营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聚乙烯包装膜、印刷用塑料薄膜加工。企业总注册资金500万元,占地面积7500m2,建筑面积3362m2,企业现有职工20人。目前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企业主要产品为:聚乙烯复合膜,年产量1000吨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乔小宇、黄鹤、王冰、徐倩、姜春伟、王寿超、邵天娇、李丹丹、王冰、董玉鑫、张超、徐倩、董潇阳

现场调查人员

乔小宇、黄鹤

现场调查时间

2022119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王春生

现场采样、现场检测人员

刘超、张冬冬、唐赫、赵兵

采样、检测时间

2022214日至2月16日

2022年6月14日至6月16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王春生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聚乙烯粉尘、其他粉尘、噪声、高温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化学有害因素

粉尘

检测期间,企业配料工、吹膜工在作业过程中接触的聚乙烯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分切包装工接触的其他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接触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物理因素

高温

检测期间,吹膜工作业过程中接触的高温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噪声

检测期间,配料工、吹膜工和分切包装工作业过程中接触的噪声40h等效声级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检测结果统计表

危害因素类型

检测岗位/工种数量

超标岗位/工种数量

化学因素(粉尘)

3

0

物理因素(高温)

1

0

物理因素(噪声)

3

0

建议:

1)企业应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个体防护用品佩戴方法的培训和佩戴必要性的教育,督促劳动者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定期监督检查劳动者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

2)企业应在办公区及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等。

3)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要求定期对作业环境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告知企业员工。

4)企业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建立相应的维修保养管理制度,保证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正常运行。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证明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