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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检测报告网上公示(长春市绿园区新雅家具有限公司)
[编辑:吉林省中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时间:2021-12-15]
用人单位 |
长春市绿园区新雅家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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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长春绿园区西新工业园 |
联系人 |
王贺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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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春市绿园区新雅家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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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评 ☑检测: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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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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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板材为原料,经过下料切割、封边、打孔等工序,最后产品为板式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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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于亚男、邵天娇、姜春伟、王寿超、李丹丹、王红、肖雪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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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于亚男、肖雪莹、姜春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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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1年12月3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贺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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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现场检测人员 |
徐彪、张冬冬、张弛、石磊、张聪、赵兵、毕忠禹、景达奇、董玉鑫、徐倩、张超、董潇阳、王冰、刘冬妮、胡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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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21年12月3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贺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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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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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木粉尘、噪声、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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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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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1)木粉尘 由检测数据可知,企业家具生产车间所有工种所接触木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以及峰接触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2)化学毒物 由检测数据可知,企业家具生产车间封边工接触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以及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企业家具生产车间封边工接触甲醛的最高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3)物理因素 由检测数据可知,企业家具生产车间所有工种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建议: (1)企业应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个体防护用品佩戴方法的培训和佩戴必要性的教育,督促劳动者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定期监督检查劳动者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 (2)企业应在办公区及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等。 (3)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要求定期对作业环境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告知企业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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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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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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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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