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职业卫生检测报告网上公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编辑:吉林省中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01]
用人单位 |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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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家庄路171号-E(7-5厂房) |
联系人 |
徐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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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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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评 ☑检测: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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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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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实验室主要功能是为一汽大众、一汽轿车、沈阳华晨宝马、格拉默、大陆汽车等企业的提供整车及零部件的环境测试,测试其在不同温度、湿度等条件下的产品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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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于汝宾、石磊、高嵩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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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于汝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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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0年8月20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徐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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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现场检测人员 |
张祖峰、毕忠禹、霍宏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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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20年8月21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徐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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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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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磷酸、丙酮、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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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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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由检测数据可知,企业实验区角磨机操作工所接触其他粉尘的峰接触浓度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由检测数据可知,企业实验区实验员接触丙酮、磷酸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 (1)企业应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个体防护用品佩戴方法的培训和佩戴必要性的教育,督促劳动者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定期监督检查劳动者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 (2)企业应在办公区及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等。 (3)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要求定期对作业环境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告知企业员工。 (4)企业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建立相应的维修保养管理制度,保证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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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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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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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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