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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示(吉林生物能源(松原)有限公司30万吨年燃料乙醇改造扩建项目)
[编辑:吉林省中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20]
用人单位 |
吉林生物能源(松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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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吉林省松原市吉林生物能源(松原)有限公司厂内 |
联系人 |
付振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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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吉林生物能源(松原)有限公司30万吨/年燃料乙醇改造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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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评 □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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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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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建总产能30万吨/年燃料乙醇生产线和27.6万吨/年DDGS饲料生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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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张祖峰、高嵩岩、于汝宾、乔小宇、石磊、徐素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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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乔小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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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无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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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无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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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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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高温、噪声、氢氧化钠、硫酸、溶剂汽油、一氧化碳、甲醇、二氧化碳、硫化氢、氨、谷物粉尘、其他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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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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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1)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存在和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重点因素包括:高温、噪声、氢氧化钠、硫酸、溶剂汽油、一氧化碳、甲醇、二氧化碳、硫化氢、氨、谷物粉尘、其他粉尘。粉碎单元、液化以及辅料制备单元、污水处理站为生产性毒物关键控制点;发酵单元以及精馏及脱水单元为噪声及高温危害关键控制点;该项目水泵房为噪声危害关键控制点。 (2)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的设计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建议在下一步设计中完善各生产设备安装位置以及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3)由类比法对项目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进行综合分析,在正常生产的状况下,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毒物质的浓度可以控制在国家标准限以下;采取降噪、减振等措施并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后,噪声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标准限以下。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针对防毒及防噪等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了论述,应进一步完善设计(已在本报告提出具体补充措施)。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及相关卫生设施进行了论述,应进一步完善设计(已在本报告提出具体补充措施)。 (6)建设单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但在细化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后,能够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的要求。 (7)建设单位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并成立应急救援小组,明确应急救援责任。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设施设置情况,应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详细论述,在落实所提的补充措施后能够满足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建议: 建设单位、设计部门和施工单位以及生产运行阶段应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补充措施、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全面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落实职业健康体检工作,拟建项目积极采取项目申请报告和本报告书所提的防护措施,同时在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工人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的前提下,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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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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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工程分析,进一步明确“精馏、蒸发、成品罐区和污水”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布局,识别其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确定本次评价因子。 2、细化类别企业职业卫生调查内容,明确类比于拟建项目的可比性。 3、根据本项目导致急性职业病危害的特点,进一步评价拟设置应急救援设施的符合性,提出具体补充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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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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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