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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职业卫生检测报告网上公示(东丰县合众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吉林省中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17]

用人单位

东丰县合众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三合工业园区

联系人

赵赫

项目名称

东丰县合众玻璃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项目类别

预评     控评     现评     检测定期检测

项目简介

东丰县合众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三合工业园区所属行业为日用玻璃制品制造,单位规模为小型企业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黄鹤、姜春伟、王寿超、张祖锋、刘超、王冰、董玉鑫、徐倩等

现场调查人员

黄鹤、姜春伟

现场调查时间

2023329

用人单位陪同人

赵赫

采样、检测时间

202344

用人单位陪同人

程婷婷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矽尘煤尘、噪声、高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1)粉尘

由检测数据可知,上料工所接触矽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以及峰接触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司炉工所接触矽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2)其他化学因素

由检测数据可知,司炉工接触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以及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3物理因素

检测数据可知上料工、包装工、机械操作工接触的噪声40小时等效声级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司炉工接触的噪声40小时等效声级强度《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司炉工、上料工、机械操作工接触的高温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建议:

(1)企业应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个体防护用品佩戴方法的培训和佩戴必要性的教育,督促劳动者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定期监督检查劳动者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

(2)企业应在办公区及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等。

3)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要求,定期对作业环境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告知企业员工。

4)企业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建立相应维修保养管理制度,保证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正常运行。

5根据检测结果显示,上料工、机械操作工、包装工工作时噪声接触强度超标,在日常工作中应佩戴耳塞加强防护。司炉工在工作时接触的煤尘浓度超标,在日常工作中应佩戴好口罩,加强个人防护。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证明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