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

职业卫生检测报告网上公示(长春市惠鑫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编辑:吉林省中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时间:2021-10-25]

用人单位

长春市惠鑫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德惠市布海镇十三家子村四社

联系人

姜乔

项目名称

长春市惠鑫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项目类别

预评     控评     现评     检测职业病防治项目检测

项目简介

用人单位是以生产汽车销轴为主的企业,主要以圆钢为原料,经过车床、铣床、钻床、磨床、打标识等工艺将圆钢加工成销轴成品出厂。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于亚男、姜春伟、王寿超

现场调查人员

姜春伟

现场调查时间

2021年10月13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姜乔

采样、检测时间

2021年10月13日-14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姜乔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苯、甲苯、乙苯、二甲苯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岗位劳动者接触的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及峰接触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各岗位劳动者接触的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建议:

1.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所有员工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至少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保证体检率达到100%

2.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7号令》的规定,建立并完善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3.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车工、钻工、磨工、打标识、淬火岗位劳动者在工作时接触的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强度大于80dB(A),应在日常工作中佩戴耳塞加强防护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证明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