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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示(吉林兰科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长春一汽铸造废砂再生循环利用项目)
[编辑:吉林省中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20]
用人单位 |
吉林兰科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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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长春一汽铸造公司内 |
联系人 |
李小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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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吉林兰科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长春一汽铸造废砂再生循环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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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评 □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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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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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3条湿法再生生产线,以及1条热法再生生产线,主要包括分选、预处理(磁选、破碎、筛分等)、热法再生/湿法再生、冷却系统、水处理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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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徐彪、于汝宾、乔小宇、王冰、石磊、王寿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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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乔小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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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0年8月27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李小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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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20年8月28日-31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李小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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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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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噪声、振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高温、甲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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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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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报告认为吉林兰科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做到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取得了较好的防护效果。 本次控制效果评价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建设项目能够满足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达到了竣工验收条件。在后期正常生产过程中,项目在采取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设置公告栏。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2)用人单位应补充落实《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并及时进行演练,留存演练记录,文字影像记录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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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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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调查“热法、湿法和水处理”生产工艺中存在的职业病维护因素,通过职业病危害作业调查,确定本次评价因子 2、通过对“热法、湿法和水处理”生产单元防尘、防毒和降噪设施的现场检测,分析其性能参数,并细化其有效性评价。 3、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评价。 4、提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设施的补充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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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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